1 Apr 2016

《維護普世價值》王維基

《維護普世價值》王維基
2014年12月5日 頭條日報

今天香港,很多人談論法治,這些人批評他人不守法,說自己是維護法治。 首先,我們要先釐清三個不同的層次:法律、憲法和真理。我沒有修讀過法律、 只能以普通人的邏輯來理解這的三個層次,如有錯漏,希望各位法律學者賜教。

法律用作規管人的行為,普通法規管了人不能做的事,詳細指出擾亂公眾安全、 盜用他人文件、 危險駕駛等等違法的事。 法律實在地規範了人的活動,在範圍以外的就是違法。不過,法律能夠隨時間和文化改變,今天合法的事,明天會變成不合法,例如墮胎及安樂死合法化的爭議,或法定語言的訂立,都可能隨着歴史或社會形勢而改變。

法律的背後是憲法,是在一個國家成立之時所訂立有關法律的大原則。 有些憲法訂明國家必須以某些宗教,如基督教或伊斯籣教為國教,或奉行某種經濟主義模式。上一代訂立的憲法,或會非常影響下一代,所以除非由一些極大事件的促使,否則憲法不會隨便更改 ; 要更改憲法,或需要全民投票才成。

法律和憲法都會隨著社會發展和歷史而改變,唯一不變的,就是原則和真理等普世價值,例如你沒有權力決定我的命運。我相信法律的層次最低,憲法是高一等,最高等的就是普世價值。你要維護法律和社會秩序,我亦要維護普世價值,因為這遠比法律和社會秩序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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