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來世上一遭
只為與你相聚一次
只為了億萬光年裡的那一剎那
一剎那裡所有的甜蜜與悲淒
那麼 就讓一切該發生的
都在瞬間出現吧
我俯首感謝所有星球的相助
讓我與你相遇
與你別離
完成了上帝所作的一首詩
然後 再緩緩地老去
9 Apr 2016
世道人生: 平凡的邪惡
阿道夫.艾希曼(Otto Adolf Eichmann)是納粹德國大規模屠殺猶太人的執行者之一,他雖然不是納粹高層決策者,但他將上百萬猶太人送上通往死亡的列車,在猶太人滅絕上扮演重要角色。納粹政權倒台後,艾希曼逃到阿根廷。1960年,他被以色列特工綁架,次年4月11日他在耶路撒冷受審,全球矚目。 艾希曼在法庭上說,「我無罪。我從來沒殺過猶太人,也沒殺過非猶太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在獄中定期探訪他的牧師說,「他顯然不是個狂熱的反猶太主義者。他個人從未有任何反猶行為」。精神科醫生一致認為他對妻兒、父母、兄弟姊妹態度「不只正常,還堪稱為典範」。他說自己是個守法的人,他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而他在屠殺猶太人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偶然的,任何人都可以取代他的職務。
《紐約客》雜誌邀約猶太裔學者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全程採訪審判。鄂蘭同意艾希曼的陳述:「他從來沒有憎恨過猶太人,也從來沒有殺人的意願,所有的罪行都是來自對上級的服從,而服從應該被譽為一種美德。他不屬於統治階層,只是個受害者,受罰的應該是領導階層。艾希曼說:『我不是那個被打造出來的禽獸,我是謬誤的犧牲品。』」
鄂蘭說:「艾希曼既不陰險奸詐,也不兇橫;他格外勤奮努力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想晉升,而我們無法認為這種勤奮是犯罪……他並不愚蠢,只是缺乏思考能力──這絕不等同於愚蠢,但卻是他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罪犯之一。」
接下來,鄂蘭提出了一個關於邪惡、是非認定的顛覆性論斷:一個缺乏思考的平凡人,會產生最大的邪惡行為。她提出:「我們在人類漫長罪惡史中所學到的教訓──邪惡的平庸性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
這就是後來被認為是「改變了世界的思想」的「平凡的邪惡」(the banality of evil)理論。邪惡本身並非如希特勒般狂暴,並不只是一個有邪惡壞心的人作出的行為,而是可以平凡無奇地展現在任何人身上,並且其發揮的兇殘惡果絕對不亞於血腥屠夫。平凡的邪惡,是因為我們缺乏思考。思考等於做評斷、分別善惡對錯。思考就是要先學會從他人角度切入問題。也就是需要有同理心。
公務員制度被訓練成需要完好地執行上級指令,尤其是紀律部隊。人類種種活動都是依靠命令與服從去執行和完成的。服從是美德嗎?如果服從意味放棄思考,那麼你執行的上級指令若是善,你的服從就是美德;若是惡,你的服從就是平凡的邪惡。平凡的邪惡者也像艾希曼那樣,既不陰險也不兇橫,但他們不看新聞,不理時事,不問是非對錯,執行指令時沒有同理心,一味以勤奮服從求取晉升。於是,服從就等同對暴政的支持,而製造出最大的邪惡。香港的淪落就是由許多以服從為美德的人推陷的。
李怡
2016年3月29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29/19548064
8 Apr 2016
Connection
"So many people can't understand that I have a mind.
All they see is a person who is not in control.
We are the reality of our thinking life
and are capable of so much if we just open our minds."
All they see is a person who is not in control.
We are the reality of our thinking life
and are capable of so much if we just open our minds."
2 Apr 2016
believe that there is much more good in it than bad...
"At times the world may seem an unfriendly and sinister place, but believe that there is much more good in it than bad. All you have to do is look hard enough, and what might seem to be a series of unfortunate events may in fact be the first steps of a journey." -Lemony Snicket "A Series of Unfortunate Events" (2004)
1 Apr 2016
《維護普世價值》王維基
《維護普世價值》王維基
2014年12月5日 頭條日報
今天香港,很多人談論法治,這些人批評他人不守法,說自己是維護法治。 首先,我們要先釐清三個不同的層次:法律、憲法和真理。我沒有修讀過法律、 只能以普通人的邏輯來理解這的三個層次,如有錯漏,希望各位法律學者賜教。
法律用作規管人的行為,普通法規管了人不能做的事,詳細指出擾亂公眾安全、 盜用他人文件、 危險駕駛等等違法的事。 法律實在地規範了人的活動,在範圍以外的就是違法。不過,法律能夠隨時間和文化改變,今天合法的事,明天會變成不合法,例如墮胎及安樂死合法化的爭議,或法定語言的訂立,都可能隨着歴史或社會形勢而改變。
法律的背後是憲法,是在一個國家成立之時所訂立有關法律的大原則。 有些憲法訂明國家必須以某些宗教,如基督教或伊斯籣教為國教,或奉行某種經濟主義模式。上一代訂立的憲法,或會非常影響下一代,所以除非由一些極大事件的促使,否則憲法不會隨便更改 ; 要更改憲法,或需要全民投票才成。
法律和憲法都會隨著社會發展和歷史而改變,唯一不變的,就是原則和真理等普世價值,例如你沒有權力決定我的命運。我相信法律的層次最低,憲法是高一等,最高等的就是普世價值。你要維護法律和社會秩序,我亦要維護普世價值,因為這遠比法律和社會秩序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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