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很有趣,原來渴求一些說法、比喻、字眼,去代為表達關於「理念、夢想、價值觀、這世上的不公義」的正義慾望,遠遠多於願意去關心為一些現實情況中看到的不公義,而且還是會首先衡量這件事對我自己影響有幾多,傷害有幾多,能不能滿足自我的好奇心和同情心,而不是「受害者」的傷害有幾多,「我和我的同類」(簡稱我們)以外的人(受害者,即他們)遭受幾多不公義,才考慮或自動掠過要對事件在現實中給個反應、表達、發聲,這些人,在理念、精神上追求和那些對公義冷漠的人「不一樣」,但其實在現實裡,是脫不了冷漠習慣的正常人類。另一個可能性是,人慣於直接被字面意義影響,而缺少了分析現實不公義事件中有多損傷、違反自己的道德觀、價值觀的能力和習性,從而作出反應。29 Jan 2013
source: Heiward Mak 麥曦茵 Facebook page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